目标音乐老师?(1 / 12)
人都会春心danyan,任何人在真正的ai情面前都是弱小的,所以当伯昱说出他的要求时,元彬完全不疑有他。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元彬实在笨得可以,所以才不疑有他。
「郑丽娟?」
伯昱点点头。
「敎音乐的那个郑丽娟?」
「你还认识哪个郑丽娟?」
「可是她大你十八岁。」
「又怎样?」
伯昱泰然自若地要求元彬用计让郑丽娟主动亲他一下。
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谁能把这种要求说得脸不红气不喘?……好吧,以伯昱的脸皮厚度和他平常冷淡的态度看来,他其实办得到。
然而姑且不论伯昱和音乐老师有多不搭,伯昱那麽帅,要七辣g嘛自己不追,反而要让小学时就在「史上最不可靠之地球人类星光大道」上留有大名的郭元彬帮他泡妞?
相信朋友孝顺父亲外加笨得可以的元彬并没有注意到这些显而易见的疑点,只专心地想着放在眼前的考验。
「你确定要亲一下?你不觉得一开始要先慢慢来吗?」马上走到亲一下这一步,其实有违元彬的泡妞理论。
「我等够久了,没耐x慢慢来,你不想帮我就算了。」陈伯昱有恃无恐。
「好啦好啦,我帮啦。」
伤脑筋,如果是伯昱去亲音乐老师那还容易,要音乐老师主动亲他一下,这不经过设计不行。
也许他可以躲在墙角,趁音乐老师经过的时候用扫堂腿把她绊倒当然要向前倒才行,然後叫伯昱趁机躺在地上。
「不要。」挑剔的陈伯昱说了:「我要她心甘情愿主动,而且不要弄脏我的衣服。」
「你衣服一天到晚都在弄脏,有什麽关系?」
「这种时候不能弄脏。」
元彬叹了一口气。
好吧,他可以t会男子汉想在nv孩子面前保持乾净整洁的心情,不跟伯昱计较。
心甘情愿。
这时候,元彬想起了童话里的公主。公主亲王子的时候都是心甘情愿的,但前提是王子必须拯救她的生命或是完成某些看起来帅得要命的壮举。
说不定他去找一只喷火龙来攻击音乐老师,然後让伯昱去英雄救美,事情就可以成功。
可惜他找不到喷火龙。学校附近的工地是有一辆挖土机啦,但是音乐老师应该不可能跟迪士尼的花栗鼠一样以为怪手是恐龙,而且跟怪手对抗也有可能让挑剔鬼陈伯昱弄脏衣服……
要不然他乾脆用最直接的方法,去求音乐老师算了。
「不要。」陈伯昱继续唱反调。
「为什麽?这方法最简单了。」
「可是也最俗辣。」
一针见血!一个男子汉没办法用自己的表现让nv孩子心甘情愿亲他一下,竟然还想用求的,太没出息了。
棘手,真是棘手。
音乐课上,元彬用手撑着脸,无jg打采地看着音乐老师。已经过了一个礼拜,他的任务一点进展都没有。
「好,今天课就上到这里,下礼拜考唱歌喔。」长发飘逸的气质nv老师这麽说。
考唱歌?机会来了!元彬很快举起手站起来说:「老师!唱得好的有没有奖品?」
「奖品啊?那……进步最多的五个小朋友可以得到奖品,这样好不好?」
就在全班同学齐声大喊「好」的时候,元彬双手握拳在心里欢呼了起来,胜利就在眼前啦!
「怎麽样?我很厉害吧?你只要努力唱歌就有机会了!」元彬对伯昱说。
「你又知道我一定是进步最多的五个?」
「你要自己努力啊!机会就在眼前,你要懂得把握!」
接下来几天,元彬一直在b伯昱练唱,伯昱不理他,他就在耳边疲劳轰炸,非要伯昱把整首歌记得滚瓜烂熟不可。
结果,把歌记得最熟的反而是郭元彬,两人当中被选上的也是郭元彬。
当元彬拿到了音乐老师送的文具──一种符合老师身分,让得奖的小朋友觉得好歹有拿到东西,没得奖的人也不至於太忌妒的聪明礼物──他才终於看清这个计画的破绽:他忘了说希望奖品可以自己选啊!
「我对你越来越没耐x了。」伯昱手一弹就吃掉元彬一张纸牌。
「我哪知道会这样?你总不能叫我在全班面前跟音乐老师说,我希望她在得奖的人脸上亲一下吧?这样会被当成猪哥耶!」元彬又拿出一张牌重新战斗。
乖nv生讨厌猪哥,这是常识。
「如果明天我还没被亲到,你爸的事就算了。」
「不要这样啦,再给我几天。」
「不要,我跟你说过,我等很久了。」
「明天一定不可能的,再等几天嘛,这种东西等越久越甜美啊。」
「我刚好相反,我等越久越没兴趣,你再拖啊,拖过明天就算郑丽娟愿意跟我喇吉我也不想要了。」伯昱懒洋洋地说,另外请务必记得他现在小学三年级。
元彬推纸牌的手停了下来,脸也皱了起来,超级烦恼的表情。
伯昱捕捉到这个表情,很快地又开始说:「不过看在我们交情那麽好的份上,我给你最後一个选择好了。」
「什麽选择?」准备背水一战的元彬说。
伯昱又露出了他恶质的微笑。
午餐时间,元彬出现在音乐教室,红着脸朝坐在办公桌前的音乐老师走去。
「郭元彬?」老师很快就注意到他。「怎麽了?今天没有音乐课喔。」
元彬做了几次深呼x1,然後把自己先前收到的小礼物放在桌上,豁出去似的说:「我努力练习唱歌,不是因为想要这种东西!」
「那麽你想要什麽呢?」
元彬低着头,通红的脸几乎要开始冒烟。「我我…我跟同学打赌输了,我一定要想办法让老师亲我一下才行!」
老师一听有点惊讶,但是看到教室窗外探头探脑的另一个学生,她就相信了。「没有下次喔。」
元彬难堪地点点头,老师才在他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这是元彬定义的受害者脚se,不再是元彬的目标了,虽然後来我变成了他的朋友,某种意义上还是继续在受害,但那是另一段故事了。
我们後来在某间小学里找到疑似噗噗的小狗,陈伯昱最近才告诉我,那其实是他动用人脉找到的,不过对我来说,他的人脉就像埋在地底,根本无从得知到底有多广。
反正噗噗有消息了,牠好像变成那所小学警卫室养的狗,变胖了一点。一开始我还没认出来,不过当我走过去的时候,牠也朝我们走了过来,摇着尾巴嗅着我和元彬的鞋子。
警卫室的伯伯说,他刚发现这只狗的时候,牠瘦得吓人。
其实要这样就断定这只狗是噗噗,证据根本不足,但是我相信这是噗噗没错,我相信牠终究没si。
回想起来,那段日子发生的事,在我臭气冲天的生活中混入了一点酸甜的清香,平常我是不太注意这种味道的,如果要回忆过往,这段故事也不会是我的首要选择,不知为何,我总是先想起冲突和不幸,拳脚和眼泪。
但是,虽然那酸甜的香味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跟在我身边,我知道我已经将它x1入肺里了。当它随着血管的运送被分配给每个细胞以後,它已经是我身t的一部份。
要说这句话很别扭,不过,我确实宁愿拥有过这香味,即使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