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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灵(四)(6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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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室的空间虽然不小,但也就约等于三十平左右,他转了几转,就把布局看明白了,也自然查探出了这里的地板没有挖掘开藏匿尸体的痕迹。

即使早知道这个结论,在得到确认之后,莫里斯还是松了一口气。

搜寻的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他还在床下摸出了一点截断的银色细链,很短很小,两个锁扣严丝合缝,像是某种特殊的金属饰品,不过材质倒是很不错,莫里斯尝试着捏了一下,发现根本捏不动。

临走前,莫里斯再次打量了一遍这间地下室,思索着那股子冥冥中的古怪感。

丰富的勘察经验以及熟悉藏匿的敏锐直觉告诉他,这里绝对还有什么是他刚刚没有发现的。

可肉眼能够看到的地方都翻过了……莫里斯若有所思,决定再翻找一遍,他敲打了一遍地下室的墙面,最终从书架的墙角里挖出了一本藏的很好的日记。

是很普通的办公用本,不算厚,皮质的外表保护了内里,除了纸页有些泛黄外,居然没什么破损。

随手打开之后,里面的内容倒是让莫里斯有些愣住。

上面一页页写着的,并非这个国家的文字,一笔一划,复杂又圆润,看上去倒像是某个东方国家的字,只是可惜他并不认识。

将日记本揣在怀里,莫里斯打定主意,回去就翻译查询一下内容,不过这本日记外面都是厚厚的尘土,看上去也尘封很久了,明显不是后来放进来的,也就跟案情没有联系。

虽然自己做了无用功,但是在地下室发现一本外文的笔记,还是让莫里斯隐隐有些亢奋。

他早就不是克己守礼的懵懂警校生,有时候执勤也会顺走一包商店的烟,即使拿了可能是这家原主人的东西,也没有半点慌张,反而神色自然,甚至出门拧上锁扣时,还慢悠悠的点了只烟。

这么久了都不来拿,大抵是被原主人遗忘了,但是能被小心翼翼地藏在地下室,是否证明这上面写着一些原主人的秘密呢?

在归队之后,莫里斯发现上司已经带队在嫌犯的好友家找到了剩余的部分尸体,这宗案件即将结束,面带笑意的上司也掩饰了他离去的那段时间,那位中年的街道负责人只顾着庆幸,居然没发现那栋房子被人打开进去过,一切看上去如此顺利。

但在莫里斯坐在车上时,却流露出了几分心不在焉。

不知为何,莫里斯对那间地下室格外在意。

那栋房子绝对还埋藏了其他东西。

当时他从里面拉了拉门,却发现这栋地下室的门设计很奇特,从里完全打不开,需要向外推,如果在进去之后不小心落下了那道隔栓,那么莫里斯或许就需要打给上司来求救了。

而且等走出去以后,莫里斯还回头看了一眼,地下室的门果然外面还有好几层隔栓,这个设计还真像是保密的密室,甚至是囚室,只要一落下锁,里面的人绝对不出来。

莫里斯记忆犹新,那道门材质细密,触手有金属和沉木的手感,似乎有多层隔音,一关上里面的声音也传不出来。

如果让他来看,还真是绝妙的囚禁之所——

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莫里斯忽然愣了一下,他一时失笑,警察当久了,见多了社会的黑暗面,连思考也容易朝着这方面想,不好不好,还是要多看积极向上的东西。

毕竟是有钱人,真设计个这种密室来替换地下室也未尝不可,说不准还真有人喜欢待在密室这种地方呢。

4

翻译这件事远比莫里斯想象的容易。

毕竟现在各种网络app层出不穷,甚至自带拍照翻译的效果,只是简单搜索了下这种文字属于哪个国家,导入图片等待识别,就完成了,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入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道被水染花了墨色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口中房主出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触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眼,即使精神上已经感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眼圈的,血丝浓重的眼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道办事处,直到傍晚才穿着那身皱巴巴的且带着浓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点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身体与金钱做交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配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眼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出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塞·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道负责人口中得知,那栋房子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道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身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出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子已经彻底空置。

那位名叫“江雾”的失踪者,或许将随着离开的埃弗里·洛里斯消失,再也无法找回。

7

九个月之后,他的主页突然收到了一条回复信息,莫里斯百无聊赖地点开,眸光一顿。

是当初被他询问江雾的那位女士,似乎修复了当初的手机卡,从上面翻找出了一张照片,于是想到这位跟她聊过江雾的“同学”,兴冲冲的来分享。

[我的丈夫总是对东方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太过瘦小,没什么好看的,好吧,我承认在遇到江之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今天,我总算找到了反驳他的有力证据——哈哈,当初偷拍的江居然能再找到,真的太幸运了!xxxxxxx]

【回复】——[上帝呀!瑞迪安,我太爱你了!我一直为之前没有江的照片感到懊悔,这下终于可以存一张了!]

【回复】——[好吧~_~亲爱的,是我输了。如果是这个样子的东方人,我不介意你整天在我面前提起他。]

莫里斯的目光停留在那张照片上,似乎也从喧闹的警局里脱出,融入了里面的氛围。

照片里的场景似乎是毕业晚会,能看到三三两两的男女衣着华丽,碰杯交谈,但面容上的青涩似乎暗示了他们不是久经这种场合的身份,只是学生。

在面带兴奋的学子间,有两道似乎在发光的身影正在举杯相碰。

透明的玻璃高脚杯中,深蓝色的鸡尾酒似乎格外瑰丽,像一块凝固的蓝宝石,更衬得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骨节分明。

年轻人白润的侧脸,像是东方的瓷器,莹莹润润,让人移不开眼。

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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