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了我装的(微)(22 / 30)
是不愁的,你看如何?”
陆娇娇:“???”
以为她来帮着自己的秦牧:“???”
那吊儿郎当的站在她的对面,眼神跟个狼崽子似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眼神却很亮,他生的俊美,但是,不是如同哥哥那样温文尔雅的俊美,也不是王爷那种高高在上的贵气,少年身上带着狠厉,带着戾气,他一身的粗布衣裳,甚至都打着补丁,却掩盖不了周身野蛮的野性。
陆娇娇不喜欢他,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少年,比刚才那个叫秦牧的还要可怕,还要难驯服,他的眼神,和狼没什么区别,她小小的拽了陆明琅的衣袖,想要劝她,却又不敢开口。
陆明琅却深深的看着他,和他四目相对。
良久,他勾着唇,轻轻地笑了一下:“你的贴身侍卫?有银子么?”
“有!!!”
如她这般家室的,她的贴身侍卫,一个月至少二两银子,陆明琅张口就是五两银子。
他:“有吃的?有喝的?”
“都有!!!你想吃什么,我这就让下人们给你备上。”
少爷终是咧嘴笑了:“好!我跟你回去。”
“凭什么——”
少年那边同意了,秦牧却忍不住吼了出声,见所有人都盯着自己,他不可置信的看着陆明琅,又看着裴臣,满眼不甘:“他一个乞丐,他有什么资格去相府当差???”
陆明琅挑了挑眉,她转身,一直到这个时候,才把视线落在了他的脸上,她若有所思的盯着秦牧看:“阿姐仅是救了你,可没有和你说过我们的身份,你是如何知道,我们是相府出来的呢?”
秦牧的身体狠狠一顿!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情急之下说出来的一句话,竟然分分钟被她抓到了把柄。
可是不应该啊!
前世的她,一点都不聪明的。
不仅不聪明,她给他的感觉是又蠢又坏,她所谓的救他,在他看来不过是在可怜他,她所谓的对他好,不过是拿他当一条狗一样,她哪里都比不上她阿姐,她阿姐温柔,大方,美丽,如同天上的仙女一样,而她,她一个沦落青楼的风尘女子,她拿什么去跟她姐姐比?
她还非要去争夺她阿姐的东西
秦牧想到那些,就特别的厌恶她,刚才在路上再次被娇娇救下的时候,他其实是看见她了,他装作不认识的样子,反正这一世,他不会再跟这个贱女人有任何瓜葛了。
看到她过来的时候,他第一反应就是,她肯定是又看上他了,要把他带回去呢。
笑死!
他都看见娇娇了,他都没有开口让娇娇把他带回去,她一个庶女,她凭什么?
所以他冷静的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着,就等着她开口的时候,好好地拒绝她一番。
哪知道,陆明琅确实是提出把人带回去了,但是,却不是他,而是——一一向和他不太对付的裴臣。
秦牧咬着牙:“你知道他是谁么?他那样一个下贱的乞丐,一个卑劣——啊!”
话还未说完呢,陆明琅扬起手,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
秦牧头一歪,不可置信的看向了她。
她打他???
她竟然为了一个下贱的泥巴种打他???
秦牧整个人都呆愣在原地,陆娇娇直接吓傻了,她飞快地走上前去,抓着她妹妹的手:“没打疼你吧?”
陆明琅:“”
秦牧:“???”
被打的明明是他啊!!!
陆娇娇抿着嘴,看着他的眼神不悦,这哪里来的乞丐,自己救了他,他不知道感恩也就算了,竟然还对着她家好妹妹出言不逊,这也就是妹妹她心直口快,直接亲自动手了,换成是她,她少不得要让侍卫们好好教训他一番。
裴臣全程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的看着,看着秦牧吃瘪,看着秦牧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没有什么比这更加好看了。
陆明琅甩了甩手掌心,冷笑了一声:“今日是第一次,我且放过你,下次,再让我听到你对我的人出言不逊,我定不饶了你。”
说完,她朝着那桀骜不驯的少年看了一眼,少年款款的走到她的身边,陆明琅点了点头,率先走了出去:“我们走!”
转身的时候,看都没看秦牧一眼。
等到他走了,裴臣附身,在秦牧的耳边说道:“你前日在巷子口喝醉的时候还和别人说,别小看你是个乞丐,哪怕是相府的千金,也不是你玩弄的一条狗我虽然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勇气,敢说这种大话,不过,现在看来,连你口中的一只狗都不要你了,你岂不是,连狗都不如?”
“你!”秦牧咬着牙:“你以为你被她带回去就有什么好下场么?”
“好不好的,看你这么生气,也值得了!”
裴臣懒懒散散的跟着她回到府上。
陆明琅根本就不是秦牧所说的那样,她对他好的要命,不仅让人给他定制了衣裳,还特意给他和他的兄弟安排了寝卧,就靠在一起,左右屋的距离,她说连他的兄弟都安顿好,就真的安顿好了。
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裴臣想着陆明琅的样子。
和秦牧那种家境落魄才沦落街头的人不同,裴臣打一出身,就是一个下贱胚子,用别人的话说,他天生就是一条贱命,娘亲在妓院里面生下了他,就连接客都是让他躲在衣柜里面的,他那个时候不懂,躲在衣柜里面偷偷的看着,看着那些满身肥肉的男人,是怎么的压着他的娘亲做着这种事情。
他看不懂,但是他觉得恶心。
不是恶心他娘亲,是恶心那些事情,他觉得好脏,好恶心,以至于哪怕是成年了,身边的兄弟们全都开了荤了,他都没有碰过女人,因为他每次想到那些事情,就会想到自己娘亲被人压在身下的场景,他就开始反胃,恶心。
所以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娘亲是个什么货色,他自己又是一个什么货色。
他无所谓这些事情,在他看来,能活着,就已经是上上签了。
这也是他厌恶秦牧的原因,秦牧打从认识他们以来,就把厌恶写在了脸上了,他看不起他们,他无所谓,反正,这个世界上也没多少人看得起他,但是,他秦牧算个什么东西,他一边靠着大伙儿的救济,吃着大家的,用着大家的,还嫌弃大家,那他就不能忍了。
他要真那么清高,他滚蛋啊!
要饭的还嫌饭馊?
裴臣想到这里,又忍不住的飘到了陆明琅身上,他见过形形色色的女人,或谄媚,或清冷,或高傲,却没有一个如陆明琅这样鲜活,对,就是鲜活。
她生的好看,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但好看真的不至于入了他的眼。
真正让他忍不住惦记的是她那双眼睛,她眼睛里面写满了欲望,不是对金钱的欲望,是对自己的欲望。
她不喜欢秦牧,就肆无忌惮的践踏着他的尊严。
她好像很喜欢他,就好吃的好喝的供着。
她干任何事情,所有的出发点全都在于她自己喜不喜欢。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她这样的世家女子,跑起路来跟个乡野间的野丫头似的,她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怎么想她,她就只管做她自己。
就是不知道她这样的女子,是怎么突然对自己另眼相看的。
裴臣迷迷糊糊的想着秦牧说的他不会有好下场,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次日一早,他很早就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