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之向着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第44节(1 / 2)
李淑芬刚才还失望呢,没想到峰回路转了。
等沈晓君打开一个旅行袋给她看,她立马眼睛放光,“还有藏青色啊!我老公就喜欢这个颜色!”
每件棉服都套着一个透明的塑料袋,还配着一个塑料的衣架,一看就高档。
李淑芬满意得不行。
沈晓君又打开另外的旅行袋,“毛衣,裤子,都有。刚好可以配成套,对了,还有同款的女士棉服,也很好看。”
李淑芬一听还有女士的,手里的男士棉服一下子就不香了,放一边,眼巴巴的瞅着沈晓君打开其他旅行袋。
“这么多颜色啊!”李淑芬一眼就看上了款式,就是对颜色泛起了愁,黑色耐脏,米白好看,卡其气质,浅蓝温柔,哎呀呀,都想要咋办?
把衣服抱怀里一脸纠结的看向沈晓君,“咋办?我穿哪件好看?”
沈晓君就笑,“你都试一试呗,咱们什么关系?你哪怕是把我这所有的颜色试完不买,我都没意见。”
李淑芬,“我怎么可能不买?我是件件都想买!”
等她试完后,见她最喜欢米白,便道:“你又不会穿着这衣服干活,怕什么不耐脏啊,等实在要干的时候,脱到一边呗,过年走亲戚,要的就是好看。”
李淑芬一想也是,好不容易遇见满意的,好看当然更重要。
“两件都要!多少钱?”
沈晓君略微沉吟一番:“我要说是进货价给你,你肯定不信,这样吧,我就收个路费,一百三一件,两件你给两百六,这价你千万千万别和任何人说,我是打算进商场卖一百五十九一件的,你要是给我传出去,我得亏死。”
李淑芬笑眯了眼,“放心,放心,我你还不知道啊!绝对不说,谁要是问,我就说是一百五十九买的。要我说就这质量这风格,卖两百一件都人买!我去年在商场给我们老王买了一件雅风的棉服,还要了一百九呢!”
沈晓君就道:“你也知道我这人,太实在,不敢叫高了价,出了路费人工商铺租金,一件能赚个十几块的,我就满足了。”
李淑芬就点她,说她注定成不了奸商。
最后,她又在这儿给她和她家老王,各买了一件打底的毛衣和牛仔裤,在沈晓君这儿一共花了四百五十块。
送走开开心心的李淑芬后,沈晓君心情美丽,“开门红!”
林哲和周伟直到下午才回来,一进门‘咕噜咕噜’的喝了两杯水。
“怎么样?”
林哲放下水杯,“租好了,一千一个月,本来人家不给短租的,我请商店的经理吃了个饭,包了个两百的红包,下午又去买了架子和衣杆,布置了一下,明天就可以开张。”
沈晓君点了点头,早上她拿了一千五给林哲,刚好差不多。
要是在外面找店铺租金肯定没这么高,但他们去的是市里最热闹的商场,一个月的租金肯定不会便宜,沈晓君要是没猜错,林哲租的柜台应该很小。
果然,第二天,沈晓君去看的时候,还真是,长度也就两米,前面放着一个玻璃柜台。
租的柜台在二楼,在楼梯口的侧面,地方还不错。
商场十点开门,沈晓君推着儿子,指挥着林哲两人把衣服往墙上挂,不时的做一些调整,把两人指挥得团团转。
沈晓君让林哲把柜台往后推抵着墙,太挡事了,把裤子全部挂在落地衣杆上,代替了刚才的柜台。
墙上挂着的是衣服,下面挂的是裤子,整整齐齐的,一看就舒服。
还没开张,旁边同样买服装的同行就来打听,态度特好,笑眯眯的,话里话外的问他们是哪儿拿的货。
同行是冤家,货源这种事儿,肯定是不能说的,哪怕你是个女同志,贴得再过来也没用!
林哲退后一步反问她,“你这是在哪儿拿的货?我看着挺好。”
那人见林哲这样,腰一扭,翻了个白眼走了。
林哲切了一声,“毛病!”
开张
到了十点,商场开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人,到了十点半,人多了一点,沈晓君他们的柜台开始有人来问价。
衣服挂在墙上,只觉得好看,但看不出真正的效果,林哲和周伟就像一个时装模特一样,把上身效果真实的呈现在顾客眼前。
长得帅的穿着更帅,长得平凡的一样也好看。
沈晓君也套了一件浅蓝色棉服,里面穿的是在羊城买的蓝色套裙,脚上踩了早些年在羊城买的短靴,一套搭配下来,时尚又亮眼。
沈晓君采用的是明码标价的方式,棉服159,毛衣59,牛仔裤69,不议价。
沈晓君嘴能说,林哲也不差,比沈晓君还会忽悠,嘴甜,就周伟嘴笨一点,帮着打包拿货。
上午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便卖掉了五件棉服,两件毛衣,两条裤子。
只要觉得价格合适,来过他们柜台的人几乎没有空手。
这还没到人流最多的时间段,到了下午三四点,人会更多,更不用说周末了。
十二点之前,沈晓君带着孩子先回去了,家里有学生娃要吃饭,没法儿一直在商场待着,又让林哲中午和周伟就在外面吃,她下午才过来。
小薇小悦知道妈妈爸爸在卖衣服,回来就问,“妈妈,衣服卖出去了吗?”
在得到生意不错的回答后,姐妹俩乐开了花。
果然,到了下午,生意又更好了一些,特别是棉服,一天下来销出十五件,毛衣和牛仔裤也不错,很多人都是成套的拿。
等晚上关门回家,林哲还专门买了小酒小菜庆祝,和周伟在沙发上坐着喝。
如果刚开始林哲还有些担心有死货砸手里,这会完全不担忧了,他已经在想等手里的货卖得差不多,要再去一次羊城。
晓得小微小悦在少年宫学习,还让小薇和小悦跳舞给他看,唱歌给他听,把他美得不行。
周伟眼巴巴的羡慕,“林哥,我以后要是也生个像小薇小悦这样的闺女就好了,我也送她去学唱歌跳舞。”
林哲抿了一口酒,“那就好好赚钱,等有钱了,也来市里买房,讨媳妇生娃!咱们辛辛苦苦的在外打拼,要的不就是媳妇孩子热炕头嘛!”
周伟直点头,“我就跟着林哥干!”
躺在床上这人都在哼着小曲,沈晓君拍了他一记,让他小小声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林哲双手放后脑勺上枕着,翘着腿一晃一晃的,“没想到这服装生意这么好做,一天时间,刨除拿货价,小两千到手。”
侧过头问沈晓君,“你说咱们以前咋没想到每次从羊城回来都带一批货回来卖呢?”
沈晓君翻了个白眼,以前?以前你有这些本钱吗?你舍得吗?
“生意好做是因为衣服的款式选得好,你没瞅见有的柜台的生意照样不好呀!城里的人条件好,买啥都舍得,衣食住行,衣排前面,只要眼光好,衣服上身能好看,生意做起来都不会太差的,就算是发不了大财,生活养家肯定是没问题。”
林哲听完就点头,还夸沈晓君,“我媳妇说的就是有道理。”
沈晓君斜眼瞅他,“到底是谁前几我一天天想得多的?现在赚钱了,就知道我说的有道理了。”
林哲伸手来抱她,像大狗一样往她身上蹭,“我错了,还是我媳妇有眼光!以后都听我媳妇的,媳妇叫我打狗,我绝不撵鸡!我再也不说你想得多了。”
沈晓君轻轻的挣扎了一下,懒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