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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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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善也知道自己小胳膊小腿的,连放爆竹都轮不到他来点火的,所以他也没有非让霍去病带上自己不可。

一想到霍去病在外面可能吃不好喝不好,霍善就忧心忡忡,很想把自己的随身小仓库共享给他爹。

霍善信誓旦旦地说道:“等我长大了,爹你去哪我就去哪,绝对不让爹饿着!”

霍去病道:“饿着谁也不可能饿着我。”

霍善不信,在他心里行军都是很辛苦的,大汉的军队就更辛苦了,连吃冰煮羊都没有头盔!

可见他爹亟需随身带个他!

父子俩正凑在一起说着话,就听到刘彻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你们两个在说什么悄悄话?”

霍去病有点担心霍善会不会给刘彻讲那个蒺藜火球,正要想个话题转移刘彻的注意力,就听霍善从他怀里滑了下地,屁颠屁颠跑过去和刘彻商量起让他随军出征的事。

最好霍去病打到哪就把他带到哪。

刘彻乐道:“真带上你,去病怕是就立不了功了,没看他带着你的时候骑得有多慢吗?”

霍善听后很是郁闷,哼哼唧唧地说道:“我很快就能长大了,到时候我自己能骑马!”

刘彻道:“那行,等你长大了再说。”

霍善一听又是让自己长大再说,对于这些没有新意的大人很失望。

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说!

霍去病见霍善一脸不开心,提议去尝尝他心心念念的咸鱼粽子。

刘彻:“……”

卫青:“……”

你为什么要提醒他还有这玩意!

霍善确实被霍去病提醒了,对哦,他们可以吃粽子了!

这就去吃咸鱼蛋黄肉粽!

霍善兴冲冲拉着霍去病去尝鲜。

哪怕对这玩意有点抗拒,众人还是好奇那一听就很奇葩的粽子吃起来到底是什么样的口味。

考虑到这种大肉粽不是一般人能解决得了的,所以李长生把粽子切成一片片下锅煎得两面微黄,命人将它们分到每个人面前。

经过李长生多加的这么一道工序,众人突然发现……这夹带咸鱼的异端肉粽也不是那么难接受,至少闻起来香喷喷的。

霍去病很给面子地跟霍善一起夹起片粽子往嘴里送。

霍善一口把整片煎粽子咬掉一大半,只觉外面煎得焦黄的糯米香香脆脆的,里面的糯米又软糯又热乎,好吃!

肥瘦相间的猪肉煎过以后也是滋味十足,连周围的糯米都沾上了油香。而那沙沙香香的咸蛋黄,吃着又是不一样的口感。

至于咸鱼……

在这个用料丰富的肉粽里头,也算是给整个粽子增添了别样的风味吧。

霍善吞下了嘴巴里的粽子,转过头两眼亮亮地望向霍去病:“很好吃对不对!”

霍去病虽然觉得世上所有肉粽经过这么一煎也会很好吃,但是自己的儿子当然是自己惯,他毫无原则地应和道:“对,很好吃。”

众人:“……”

瞧你们父子俩这一唱一和的,看来今天这咸鱼粽子咱是不得不尝了!

大伙在新丰县过了个热闹的端午, 回去后都有些意犹未尽,纷纷和没能一起去玩耍的亲朋好友分享。

得知那位小小的朝阳侯又捣腾出那么多新鲜玩法,因为有别的事没去的人都扼腕不已。他们早该知道的,若是不好玩人家肯定不会费那个劲印传单宣传!

有些过去察看敌情的商贩则是……悄悄把关扑学了过来。

根据他们的观察, 这关扑的概率约莫是一半送一半卖, 只要卖的价钱足够高,商户是不会亏的, 就算亏了也只是亏掉拿出来关扑的那点货物, 而吸引来的客流却能给店里大大地创收!

这就用起来!

什么?你说这是偷师?做生意的事能算是偷师吗?

根本算不得!

长安城中又是好一番热闹。

没有人知晓, 当天晚上霍去病歇在新丰县,与李长生讨论了一下那蒺藜火球的问题。

李长生拿到蒺藜火球已经好几天了, 早就把它拆开又还原了好几遍, 里头的火/药也被他拿出来研究了一下配比。

李时珍他们看到这玩意, 也知道火器这玩意估计是瞒不住了, 便与李长生讲了讲其中门道。

这东西威慑力还是有的,只是一来他们接触不到太详细的火器做法, 二来他们也不想霍善玩这么危险的东西,所以才没有讲给霍善听。

霍去病倒没想到看起来不太靠谱的李时珍偶尔也能靠谱一回, 居然还知道有些东西不能跟小孩子讲。

有的东西虽然不一定要用, 但是手头有总是好的,霍去病便托李长生暂且先秘密研究,有了成果他们马上报上去弄个相对保密的地方来试验一番。

李长生没有拒绝。

墨家最擅长的就是研究守城器械,如今不过是想办法把火球之类的东西塞进守城体系里面去罢了。到那时候边城若能长治久安, 对大汉来说也算是好事一桩。

两人就研究火器之事达成一致, 第二天霍去病才安心回长安去。

霍善哪里知晓只要给李长生一个火球, 李长生就能把其中门道摸个一清二楚?

他过完了一个热闹的端午,整个人都快活得不得了, 连跟着刘据他们上课都没那么爱扰乱博士们的思路了。

弄得博士们受宠若惊之余,又有些不太习惯。

可能人就是这样的贱骨头,明明一开始觉得忒烦人,习惯了就觉得整堂课上下来不发散一下思维好像不太完整。

霍善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把博士们改变成习惯抬杠的形状了,他愉快地浪了一天,晚上准备去赴阿印的约,到金陵随园过中秋去。

李时珍等人也没见识过明朝以后的世界,此前虽从阿印那里得知了只言片语,却远不如亲眼所见来得真切,所以这家伙也准备以小老头儿的方式去凑热闹。

美其名曰是怕霍善一个人过去迷失在陌生朝代。

华佗几人也被说得意动,与他们一并过去了。

最终霍善带着四个小老头儿出发前往随园。

乾隆年间的金陵城繁荣无比,织造业、印刷业、造船业都是首屈一指的存在,自然孕育出无数豪商巨贾、才子佳人。

清代许多文人墨客都爱待在江南,尤其爱待在南京。

像袁枚这位大清文坛骚客,更是以随园为根据地打造了一个提供交游、宴饮、创作、印刷一条龙服务的文友交流根据地。

没错,袁枚还会自己写书自己印、自己宣传自己卖,完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这也是袁枚三十多岁就可以彻底“隐居”的原因,他的隐居不是隐居,而是买个大园子直接转型畅销书作家兼社会活动家。

缺钱是不可能缺钱的,以他的知名度以及社交圈子随便写点什么都能成为热卖商品。

何况那么大一个园子也不是白放着的,经常会被他用来承办各类文友活动,从文会到婚礼都可以举办。

根据袁枚自己吹嘘,他这随园来历可不简单,《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原型就是它!

毕竟一干文学爱好者考据过曹雪芹的出身,都认为出任过江宁织造的曹寅是曹雪芹家中长辈,而这随园的原身恰好是曹家园子。

袁枚当场开始吹了起来:“四舍五入,来我园子做客等于进大观园玩耍!”

作为清代文坛最热门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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