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2 / 2)
,字没看清楚几个,差点把试卷给点了。还有一些品行不端的,就在那里品头论足,一天天不干正事。
于是朝廷下令:务要精选四十岁上下,五品至七品官有行止者。
标准是:壮年,不缺德。
这也有个好处,总来回抬箱子,用老头子的话,是不是有些寒酸了,万一摔个骨折什么的,再算工伤,朝廷多亏……
出乎很多人想象的是,考官收到与批阅的考卷,其实并不是举人考试时所答的考卷,而是誊录形成的红色字体卷,即没有考生姓名,也没有任何标记。
评阅时,方孝孺、姚广孝、杨士奇三人是主考试官,手下还有从礼部、吏部抽调而来的官员,他们的身份是同考试官。
试卷并不是直接交给主考试官处理,而是先交给同考试官评阅,他们看中的试卷,才会推荐给主考试官。
换言之,对于被同考试官罢掉的试卷,主考试官很可能看都没看一眼。
不过,这是以前。
杨士奇很清楚朱允炆想要的人才,并非是完全以四书五经、圣人之言为主的人才。但对于同考试官而言,他们评阅的标准,那就是四书五经、圣人之言。
皇上与同考试官采取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不得已,杨士奇与姚广孝两人,只好盯着那些被同考试官视为垃圾的试卷,准备废品回收再利用。
古代评阅试卷,清一色作文啊,可不是abcd四个选项,对照下对错就好了。
作文的评阅即衡文,对于考官而言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他不像是后代,扫几眼作文,琢磨两句,大笔一挥,多少分就出来了。
古人云:
“作文易衡文难。作文如治事,衡文如知人,治事则性所近,习所闲各成一长,知人则变态分量,至无穷也,至难学也,非大通之识,静极之心,畴能不眩焉。”
汤显祖《牡丹亭》四十一出《耽试》中主考官苗舜宾也有感叹:
看宝易,看文字难。
虽然明代的各类典籍、档案、个人传记中,并没有记录明确的衡文标准,但他们评阅,也并非是“唯心主义”,完全以个人好恶来定,而是有着三个基础的标准。
衡文标尺是这样的
其一,基本格式。
洪武十七年,朱元璋对科举文字程式作了规范。
比如《四书》义,你不能低于两百个字,《经》义不能低于三百个字。
字数,是一个基础的要求。
你写完试卷之后,记得掰着手指头数一数,如果低于规范字数,出了贡院就可以骑着小毛驴回家了,榜都不用看,明年再来考吧。
你文笔飞扬,写够了字数,但一激动,把太祖写成了朱元璋,那你完了,最好是跑快点,说不定衙门抓不住你,也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