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9节(1 / 2)
这是基本的条件,基本的道理,伊玛目还是清楚的,在谁的地盘,听谁的规矩。
朱允炆欣慰地笑了,伊玛目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他明白为了传教需要付出什么。
“朕就提三点,你且听一听,若不合适,尽管提。”朱允炆没有端架子,反而很是亲和地对伊玛目说:“这第一点,朕可以允许百姓自由信仰伊-斯兰教,需要说清楚,是自由,而非强迫。你们有本事,大可以如佛教一样传播教义,朕不干涉具体事宜,但在教义之中,必须摒弃一切鼓励暴力,反对朝廷的内容。”
伊玛目点头,反朝廷,是没出路的。
朱允炆走出来,伸出手:“第二点,信教是一回事,赋税是另一回事。大明土地,上至皇亲贵族,下至布衣百姓,都需要纳税。僧有田,僧纳税,道有田,道纳税,你们也一样,只要占地,就需纳税。”
伊玛目没有意见,教会并不渴望土地,也没有佛教、道教收敛钱财的本事,这一点朱允炆的担心是多余的。
朱允炆伸出第三根手指:“这最后一点,朕希望你能修改《古兰经》!”
“什么?!”
伊玛目脸色大变,郭三省也不由地惊讶起来,其他人更是震惊地看着朱允炆。
《古兰经》对于伊-斯兰教可是神圣至极的,让伊玛目修改《古兰经》,比让他自杀还难!
朱允炆看着断然拒绝的伊玛目,摆了摆手:“朕说的修改,并非是直接修改《古兰经》这一本书,而是希望你能在传播教义的时候,可以融入‘我们都是大明子民’、“忠君爱国,守护共同家园”的内容。”
伊玛目深吸了一口气,杨荣等人暗暗赞叹,这一手可谓是直接同化了伊-斯兰教徒,不,是同化了当地百姓,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可自己是大明子民,心甘情愿地保护大明!
朱允炆这一手,可谓是厉害至极,他不仅想要控制一个教派,还想要借助这个教派,去控制西疆省的回回人,让他们成为大明百姓的一个部分。
伊玛目终于感觉到了大明建文皇帝的可怕之处,他看着年轻,但心思太过老道,这一招祭出,那回回人一两代之后,恐怕就真的被同化了。
答应吗?
只能答应,不是吗?
伊玛目没有讨价还价的本钱,也没有这个底气。
朱允炆用一句话,击溃了伊玛目最后的挣扎:“太祖开国,废去元廷四等人,无论是胡人,还是回回人,还是土司彝人等等,只要臣服大明,那就是大明子民。大明子民,亲和一家,各族群之间,是兄弟姐妹!既是如此,教长应该会答应这三点吧?”
一只老鼠引发的灾难
福建,邵武府,黄土关。
年近四十的方氏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简陋的家里,将药篓子从肩上摘下,挑挑拣拣,将不多的草药晾晒在架子上。
瘦骨嶙峋的大黄狗凑到方氏身旁,亲昵地蹭着,方氏轻轻踢开,翻了翻早些日子晾晒的草药,盼望着早点干了,也好拿去药铺换点钱钞。
方氏推开门,闻到了一股子酒臭味,不由地眉头紧锁起来,走入里面,看着醉倒在床边的丈夫方四周,地上满是呕吐物,味道令人难受。
大黄狗跑了过来,就要舔呕吐物,却被方氏拿起棍子赶了出去。
方氏哀叹一声,从外面铲来一些土,覆住呕吐物,然后清扫出去,末了就坐在床边,看着家徒四壁默默流泪。
这个家原本不是这样的,自己的丈夫也算是个勤勉的人,趁着朝廷征兆人手砍伐大木的机会,觅了个活计,一个月辛苦是辛苦,可还是能落得二两钱钞,家里还过得去。
但就在半年前,丈夫不慎从山上跌伤了腿,成为了一个瘸子,监工以方四周没有干满一个月为由,拒绝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工钱,连一个抚恤也没给,天杀的家伙。
方四周自此之后就颓废了,从来不打女人的他,开始打自己,脾气坏的很,就连两个孩子,也因为挨不住方四周的抽打,被方氏送去了建宁府的娘家,寻了个造纸的差事安顿下来,两个月没回来了,也不知道想家。
若只是挨打,方氏也能熬一熬,可方四周瘸了,却还沾染上了恶习,家里二十多年的积蓄,被他在一个月内输光了,还欠了富绅张望家八十两钱钞,山里好不容易开出来的二亩地,张望想要用二两银子拿走。
农税司的官员、稽查司的官员,明知这其中有猫腻,明知是张望设的局,明知这种低于市价的交易是存在问题的,可他们还是给张望办理了地契。
天下乌鸦一般黑!
家里的东西都几乎被搬空了,就一个坐的凳子都没有了,这还欠了七十五两的债。而方四周不仅不着急还债,还每日一瘸一拐地跑出去奢酒喝,那卖酒的王五也是个黑心的,总是给方四周打酒,还写了欠条。
王五是不担心家里还不起,方四周不在了,还有方二尺,方竹节两个儿子,父债子还,他们恶得很啊。
方氏很是伤心,起身走向角落,从一个木桶里拿出麻袋,很轻,用手摸了摸,完了,没有米了,明明记得还有三斗,怎么就没了!
不用说,一定是方四周拿去抵债了,可你拿走了粮食,我们还怎么活,总不能把大黄狗给吃了吧,它都是骨头,又能挡几顿?
颓然得坐在地上,入夜,天依旧潮热。
方氏饿得蜷缩起来,胃里如同火烧一样的难受,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而身旁的方四周正在打呼噜,声音很响。
起身,方氏走出了屋子,看着守在药架子一旁的大黄狗,嘴角动了动,终还是止住了渴望,依靠着墙根,拍打着蚊虫,抬头看着星空。
这日子没法过了。
方氏很苦,不明白好好的一个家,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大黄狗似乎发现了什么,机灵地竖起耳朵,然后朝着墙根处扑了过去,没多久,便叼着一只老鼠走到了方氏面前。
方氏平日里最怕老鼠,可此时此刻却没了畏惧,为了省点吃的,多活一阵子,自己可是一个月都没吃饱过饭了,就这样,还拖着疲惫的身子去爬山,去找药草,累死累活,回到家里甚至连一口米汤都没得吃。
我不想饿死啊!
方氏伸手拍了拍大黄的脑袋,伸手抓住了平日里让自己颤抖的老鼠,这是竹鼠,以前老一辈人吃过的,灾荒年景时,总没吃的,为了活下去,连孩子都不放过,何况老鼠。
烧了开水,将老鼠活活烫死,脱了毛,看着血红的老鼠,方氏的手微微颤抖起来,自己真的要吃如此恶心的东西吗?
胃里如火一样燃烧,似乎要将身子给掏空,先是胃疼,后是胸口疼,甚至还伴随着肠道绞痛,一切器官都在咆哮,都在挣扎,都在呐喊着一个声音:
吃了它!
方氏不等竹鼠煮熟,捞了出来,吹了几口,犹豫了下,脸颊微微颤抖着,旋即闭上了眼,猛地咬了下去。
不管是什么滋味,不管带不带血,不管,什么都不管,只要吃到肚子里,只要活下去!
狼吞虎咽,一口紧着一口!
可竹鼠也不大,只几口就被吃得只剩下一点,方氏看向呜呜地狗,瘦弱的它眼馋地看着手中的肉,方氏低头看了看肉,又看了看黄狗,终还是递了出去。
黄狗连忙摇晃起尾巴,吃了一口,又抖动了下身体,一只只难以看到的虱子飞了出去,落在了方氏手上,猛地叮咬了一口。
方氏以为是蚊子,拍打了下,看也没看,便回到房里,倒头就睡。
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