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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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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看看熟睡男人的脸,就这样想,这陌生人竟格外地对她体贴温柔,委屈了这些年,是否要走运了?女白真奇怪,男人不许我爱上他。他差不多是跪下来求我,叫我不要被他的身家性命财产所蒙蔽,他说自己其实一无是处。但我又不是喜欢他的职业他的单位他的家具他的衣服,我只是真心喜欢他的人,这对他有什么害处啊?照逻辑,他应该顺水推舟善加利用才合乎情理,他可以指使我替他洗衣煮饭抹地抹车,甚至打字和做ai,明明有益于他,偏他就是吓得语无伦次。为什么只见过三次面上过三次床便不可以有爱?中国的诗词歌赋个个故事都是一见钟情啦,难怪他骂我脑袋生在大腿中央,一做ai便爱上别人。我承认呀,我是容易爱上人的女人。但为什么他不去想想,我对他有万分好感才肯睡到他床上。他大概以为他的床上功夫太好而令我爱上他。在别的男人身上不是不可能,但他这个情况便困难了点。我是因为了对我体贴对我温柔对我礼貌而产生极大好感,而在做ai的时候那好感令我感到做ai的神圣和伟大,因而发觉爱上了他。我把我的理论告诉他,他竟然再骂我一次脑袋生在大腿中央,我气了,气得哭了。难道我不配有爱吗?抑或我的理论太艰深,他听不明白,只好说来说去都是那一句。我是把咖啡和果汁倒遍他家的地毯才离开的。气是下了,然后我想究应不应学ada和cdy那样铁石心肠,只动欲不动情,那样便可雄霸武林,百毒不侵。又或是像那些北方妹那样顺道赚钱,那么大概可以中和一下每次被拒爱的伤。玩了这一段日子,睡过不少陌生的床,也爱过不少陌生的人,为他们哭过,被他们利用过,但结果,还是悟性不够,学不到ada、cdy她们的两成功力。始终相信做ai是神圣的,要喜欢一个人才可以做啊!既然早已喜欢了,因做ai那种奉献感而爱上人,不足为奇嘛!为什么说我在做ai后爱上男人是脑袋生在大腿中央呢?无论做多少次爱都不会爱上别人的女人才是把脑袋安置在腿中央,只顾享受,精密妥当!男白真正的爱,只有两次。第一次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学校的舞会结识。她小我一岁,中五毕业,打算会考后读秘书课程。那个时候的女孩子都流行长直头发。她戴了个头箍,穿了条连身白纱裙,很美丽,也很抢手。我是到舞会中段才请她跳舞,我牵着她的手后她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我知道她已喜欢了我,而我也一样,不期然地喜欢上她。我留在香港读中七,而她,乖乖纯纯地完成她的秘书课程。我们≈ap;ap;x5f88;≈ap;ap;x5feb;乐地过了一年,然后我去了美国读大学。没有说过等不等对方,但在机场时我们都哭成泪人。而每当心情不好或意志薄弱时,一想起她便忍不住哭起来,在美国头一年往往如是。然后听说她拍拖了,然后听说她结婚了,而我的初恋也完了。她没有等我。纵然我的心中只有她。完成了硕士才回港,期间断断续续结识了几个女孩子,最后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和一个刚出道的女律师拍起拖来,而且一拍便是四年,还准备结婚。她是个优秀的女子,漂亮得来大方,聪明而有礼貌,对我脾气也不错,无论工作压力有多大,也不会发泄到我身上来。所以我们从没争吵过,永远都很有默契似的。然后,不知是否太平静太融洽,我开始不想要她。我怀疑爱的滋味如何,至少也应有初恋时那种梦回魂牵,但我对她完全没有,只是很平静很安逸。我和朋友讨论过,他们都说理想的婚姻生活便是这样,纷纷劝我快点结婚。于是,我向她求婚,筹备婚礼。然后,我拒婚,我告诉她,我大概不适合婚姻生活,所有人都说平静便是理想,但我要求更多。于是,她崩溃了,躺进医院一个月,然后飞到英国去。而我,自知欠了她,但还是有点无动于衷。我不是冷血,只是,我但愿我的生命活泼刺激而多变。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想开始玩玩大概还不太迟。dis内很多女孩子很吸引我。她们活泼精灵醒目全享受胸襟豁达,因为大家都知道是短暂的,所以知情识趣,开开心心。这两年来,总共有过十来个这样的女孩子,最短暂的是一晚,最长的约一个月。不知道她们当中有谁为我和她们的关系哭过,而我虽真心喜欢她们,但更进一步的触动,却未曾有过。或许,是投资的时间不够。要爱上一个人,时间是必须的。一个又一个,不单是为性。而是,女孩子总是可爱,听听她们说话,看看她们的笑脸,有助减轻压力,身心愉快。其后,大家愿意的话,可以来一场性爱,我也和女孩子一样,晓得如何享受当中的温馨。也曾想过从中发展一段固定的,但缘分,永远可遇不可求,我不会介怀她们的过去,也正如我希望她们不要介意我的历史,但还没任何一个女人可以令我有那种心情时,还是继续开开心心好了。今早离开我家门的女人骂我脑袋长在大腿中央,只会和女人上床。我没有反驳她,只是看着她把咖啡和橙汁倒在我的太平地毯上,然后急急穿回衣服离开我家。这太平地毯也旧了,大概要换也是时候。她说她爱上了我,我也不知能否相信。女人的情感都脆弱而不可理喻,她爱上了我也不出奇,本来有人爱不会是坏事,但她的急进令我觉得虚假。其实我颇喜欢她,她可爱、漂亮、说话有趣,若然关系拖长一点,我或许会真的爱上她也说不定。女人都以为男人怕听我爱你,但其实男人也爱听的,只在乎时间是否适合,人选是否像样。毫无预兆下说爱我,我吓了一跳,下意识以为她要威胁我。她离开我家门时还流着泪,当时看到只觉可笑,但回想起来又怪可怜的。今晚拨个电话给她吧,解释是不必了,想她不会明白。若她真是那样容易爱上男人的女人,我倒有兴趣知道她可以爱我爱多久。thewhitekiss绮媚奇怪,怎么ford这阵子突然喜欢上喝牛奶。一箱一箱地买回来,由早喝到晚。绮媚问ford,ford回答:“牛奶有益健康。”而事实是,因为夏笙喜欢喝牛奶。夏笙是ford公司的同事,很高很漂亮,梳一头l得贴服的短发,鼻尖尖,唇略厚。她喜欢喝牛奶,空闲的时候,她总举着一杯,或站或坐,悠悠闲闲地喝。那嘴唇,给满满地涂白了。ford很爱看夏笙喝牛奶的画面,他觉得很性感。那晓有滋味的白唇,真想冲前吻下去。办公室的故事一向浓缩而具挑逗性,这一对,也没例外。ford是公司的中上管理阶层,而夏笙是电脑部的主将。大多数时候,由日到夜,高挑优雅的夏笙坐得端正地望着电脑,输入一个又一个方程式,冷静而沉着,充满理智性的美丽。ford的房间刚好对着夏笙的背影,有时候以笔尖顶着下颚,一望就是半个钟。他很喜欢她,高不可攀的喜欢。办公室的日子像给蜂蜜胶着一样,很甜很甜,然而,很辛苦。他和她间中会说说话,她倚在桌边叉着手,礼貌地,优游地,有一句没一句地,微笑地应着。办公室的闲话家常。“你的领带很好看,是polo的吗?”“是her≈039;s。”了说。她于是笑了:“真没用,居然看不出来。”又或是:“看了pulpfiction没有?”她会说:“嗯,我买了影碟,可以不停地看,很喜欢。”他问:“最喜欢哪一段?”“五元一杯奶昔的那一段。”她想了想,然后说。他讶异:“我也是一样。”一分钟、两分钟。擦身而过的微笑,没有目的的交谈,构成了喜欢一个人的因由。大概是感觉,由少少的好感开始,然后原因不明地发大又发大。有时候ford会对着办公室洗手间的镜子傻笑,怎么夏笙的眼神,愈来愈叫他招架不住。爱上一个人是否就这样的无聊,看着自己的样子会想起她,看着绮媚的样子也一样想起她。绮媚在碗碟堆中转过脸来,问他:“干吗?望着我笑。”他的笑容却刹那间收起了。他知道他其实不是望着绮媚笑。日子像给蜂蜜胶着了。甜而辛苦。鲍司的饭宴,他俩坐在不同的饭桌,而一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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