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 / 2)
她生辰礼的,莫不是忘了?
“贺兰公子亲手做了唇脂,用花瓣碾的,还加了珍珠粉和蜂蜜……哎呀!我怎么说出来了!”苏解铃捂住自己的嘴巴,“我忘了,师父告诉过我,不能同你说的,以后师父再有秘密,肯定不会跟我说了。”
“贺兰公子可能是去练剑了,等他练完剑,一定会过来找你的。”苏解铃看出郑雪吟的不高兴。
郑雪吟还在想贺兰珏的胭脂,一人从院外疾奔而来:“郑姑娘,郑姑娘,出大事了,贺兰公子把我们东家的斗兽场给砸了。”
来的是叶紫岚的仆人,他说的东家,就是叶紫岚。
郑雪吟的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
什么叫贺兰珏把叶紫岚的斗兽场给砸了?
叶紫岚是个商人,只要能赚钱的生意,他都会插上一脚,当年为了能在南荒打开市场,甚至不惜去做郑雪吟的炉鼎。
这么个满脑子都是赚钱的生意人,前些日子发掘到新商机,在此地开了个斗兽场,专供些有钱的宾客寻刺激。
至于是怎么招惹上贺兰珏的,还要从贺兰珏打赢比赛说起。
按照事先说好的,魁首能拿一千灵石,贺兰珏结束比赛后,提着从妖兽角上取下来的大红花,去领取自己的奖励。
结果到手的只有三十灵石。
贺兰珏善意地提醒对方数目不对。
“怎么不对?”那管事的是个挺着大肚腩的中年男人,眉毛里嵌了颗黑痣,斜着眼睛,手里抱着算盘拨个不停,“契约上写清楚了,是三七分成,你三,我们七,打赏全部归我们。”
“纵然如此,我应得三百灵石。”
三百灵石,恰巧可以买下那对玉佩,因此,贺兰珏当时并无异议,签下了契约。
“契约上还说,若造成甲方损失,从乙方分成中扣除,你今日捣毁了一面石墙,将我们妖兽的爪子削去了块皮肉,修葺费、医药费以及租用灵剑的费用,七七八八加起来,扣除完就只有这么多了。”
契约中确实提及过损耗费,一行小字夹在密密麻麻的协议之间,还特别补充说明,比斗有损耗正常,一般情况下的损耗由甲方自行负责,不扣除损耗费。
贺兰珏此时才意识到这是个陷阱,所谓损耗,存不存在、严不严重完全取决于他们的良心。
“账簿何在。”
“账簿由我们保管,怎能随便交予你这样的外人过目。”管事的看在贺兰珏身手利索的份上,放下算盘,掏出一纸协议,“你要是嫌挣得不多,与我们签署二十年长约,无论是打赏还是魁首奖励,都是五五分成,造成的全部损耗,一律由我们负责,绝对不会亏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