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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国庆节假日,鹦鹉巷好些人还没睡。陶楂还跟好多叔叔阿姨打了招呼。
还碰到了尚婶婶,她今日容光焕发,不是因为李暄听她话重新开始念书,而是李暄的乐队签了一个小公司,新发的一张专辑,销量很是好,她就又得意了起来。
她叫住陶楂,扯着嗓门,“回来啦?”
陶楂点点头,“刚下晚自习。”
“啧啧,啧啧,”尚婶婶止不住地摆头,磕着瓜子又是可怜又是可叹地跟旁边人说,“还是老陶给你使不上劲儿,你说你爸但凡能帮上你点儿,你能比林寐差?现在也不用这么辛苦了,有钱,你爸直接给你在国外买个什么哈什么府读一读。”
陶楂悄悄翻了个白眼。大半夜不睡又在这里叭叭别人,真是碎嘴子。
“现在林元君跟几个朋友在a市又合伙搞上了公司,一家都搬去了a市,虽然咱s市也不差,可a市那地方,广告牌掉下来都能打死一个大富翁,咱鹦鹉巷几时出过这样的人物?我让我家李暄跟林寐搞好关系,李暄他不听我的,这下好了吧,”尚婶婶讲了半天,看见陶楂还立在身边没走,她把陶楂揽到面前,“喳喳,你跟林寐不是关系好吗?你可要好好处,林寐可比你爸妈起的作用要大多了。”
她眼里是真羡慕陶楂,“我家李暄要是也像你这么有先见之明就好了,也不至于天天跟那卖唱的一样。”话虽然嫌弃,可语气分明是骄傲。
“李暄也不差呐,读书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挣钱,听说他这次拿到手的分成就是五十万,大学出来找工作说不定还没这么多呢。”
“你这就是在炫耀!”
“要我说,咱这烂泥窝,也就李暄和林寐算人才了,那一个劲儿读死书的,没用没用。”
“哎,听说林元君在a市买的是别墅,那得多少钱啊。”
“花那么多钱买一房子,真不划算。”
几个中年妇女闲来无事的聊天本来不值得被陶楂放在心上,林寐如何如何厉害,自己家如何如何穷酸,这样的话,也不是第一次听了。
只是
陶楂喉咙里发涩,他拽了拽书包的肩带,手腕上的镯子凉透了他的血液,他难得叫一声婶婶,“婶婶,林寐家要搬去a市?”
“对啊,”尚婶婶摸摸陶楂的头,以为他是在羡慕林寐,安慰他,“没事的哈,林寐本来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他家那样,一看就是要去好地界的。”
“我知道的。”陶楂推开尚婶婶的手,往自家方向去。
“让你说那么多,这一看就是不开心了。”
“人家买别墅他就不开心,那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小孩子一个,别管别管。”
…
陶楂站在自己家和林寐家中间的马路上,他仰头看了看左右还亮着的路灯,一小群飞蛾绕着灯泡转,它们盲目往灯上撞,被电烧掉的身体时不时发出滋一声。
难怪去a市一去就去这么久,难怪从几个月前,林寐家里的花园就开始长野草了。
夏天的时候,那草还没长过那些花,现在花都凋谢得差不多了,野草疯长,乌压压的成片,看着吓人。
他想起来林寐刚搬来这里那天,林寐之所以不理自己,是不是他早就觉得,他根本不属于鹦鹉巷?
陶楂又难受起来,之前林寐还在鹦鹉巷的时候,不管林寐是优秀到人见人爱还是优异到随便挑大学保送的成绩,至少林寐还是鹦鹉巷的人,他们都一样,我们还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不在一个世界里,不管是讨厌还是喜欢,还是比较,都变得没有意义,也没有资格了。
陶楂觉得自己跟林寐之间的差距一定会来越大,最后变成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光是喜欢,就可以抵抗这一切令人措手不及的变化吗?
“喳喳?怎么不进来?”端着一盆水出来的向莹看着杵在马路中间的陶楂,她忙喊道,“爸爸带了烤鸭回来,还是热的,快进来吃。”
陶楂回过神,“哦,来了。”
吃了点东西,陶楂洗完澡回到房间,时间没有特别晚,他在日记本上写:
[陶楂要努力学习。]
[林寐会一直喜欢我吧,即使我永远也没办法变得很有钱。]
合上日记本,陶楂准备再做几道题,虽然明知道赶不上,可他也不想要落后太多。
正要写呢,手机响起来。
陶楂看了眼,是林寐打过来的视频通话,陶楂握着笔的手紧了紧,他深吸一口气,还没接,眼睛先红了。
声音一直响着,陶楂一直没接。
直到自然挂断,过了一会儿,林寐又打了过来。
打到第三次,陶楂才用手指点下接通的绿键,他把手机立在桌子上,只露出小半张脸,声音闷闷的,“喂。”
林寐离镜头很近,镜头的畸变对他似乎不起什么作用,该是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他凑近似乎只是为了想看仔细陶楂。但陶楂故意藏着,林寐也没办法。
“做什么去了?打好几个都没接。”林寐的声音自手机里传来,带着很少的电流声,变得更低沉温和。
陶楂低着头,一听到林寐的声音,眼泪就一颗颗往试卷上砸,他还保持着握笔写题的姿势,“写作业,所以没听见。”
他们打视频不多,连聊天都不多,陶楂学习压力大,林寐不常打扰他,怕影响到他。陶楂又是内敛别扭的性子,一般不会主动戳林寐。